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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辽宁开放性经济新框架
                  ——访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厅长傅万中

  新华网沈阳12月30日电  辽宁是沿海对外开放省份,对外开放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发展动力。面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辽宁如何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履行WTO协议,努力创造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投资环境,构建辽宁开放性经济的新框架?为此,记者走访了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厅长傅万中。

  傅万中说,辽宁是我国外经贸大省之一,2000年全省外贸出口108.5亿美元,居全国第7位;直接利用外资合同额52.8亿美元,居全国第5位;直接利用外资实际额25.5亿美元,居全国第7位。加入WTO对辽宁来讲,既有机遇,也有挑战,WTO许多条款直接涉及进出口产品和外商待遇,省外经贸厅深感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之重大。全省外经贸系统在外贸体制改革、制定入世应对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外经贸工作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实践。

  傅万中介绍,积极建立与WTO规则相一致的外经贸体制,是我省外经贸系统首要工作方向。加入WTO,我们承诺2—3年后全部放开外贸经营权,这意味着外贸经营主体增多了,进入辽宁的外商增多了。一些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加入WTO的要求。目前,我省对外经贸法律法规正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统一原则、非歧视原则和透明原则,取消了由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与WTO规则不符、对企业干预过多的各项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新出台的《三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等,对现有的地方性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加入WTO,要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改变和规范政府部门对外经贸行业的管理模式。在管理范围上,从注重国有企业、国有外贸企业向外经贸等行业宏观管理转变;在管理方法上,从重审批、重把关、直接干预外经贸企业活动向加强宏观调控,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服务转变;工作重心要向维护外经贸经营秩序,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转变。

  傅万中说,研究世贸组织条款,遵照我国对外承诺,增强外经贸活动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也是我们迎接入世所做的应对措施。目前,有关部门已研究世贸组织过渡时期条款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已开始建立起一套地方产业受到冲击的统计系统,以便及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积极推进企业取得国际环保认证、安全认证、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利用普惠制等条款,积极推进企业应对发达国家出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培育和完善外经贸行业中介组织,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外经贸政策体系。

  傅万中说,我们要通过政策引导,发挥辽宁比较优势,优化外经贸结构,培育辽宁的外经贸名牌产品,促进企业联合,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要以提升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为突破口,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方向,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要将开发传统市场与开拓新兴市场结合,调整出口市场结构。通过外贸企业的改革,促进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促进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的工贸结合,加快外贸企业的实业化步伐,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要充分发挥辽宁在劳动力、人才、工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大的跨国公司来辽宁投资,嫁接改造国有企业。目前,全球经济500强中,已有200家在辽宁投资。前10强中,通用电器、通用汽车、沃尔玛、三菱等也已来辽投资。我们要再接再厉,不断努力实践,增强辽宁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等几大支柱,构建辽宁开放性经济的新框架。

辽宁频道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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