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将试行分户验收新办法,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每套竣工房屋的使用功能。
据介绍,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即,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批验收。
分户验收的检查内容和程序,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及屋面、外墙面无渗漏和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护栏;地面、墙面和天棚的面层;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室内采暖;室内电气8个方面和其他应进行分户验收的内容。
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由责任单位彻底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予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