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4个市今年全部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将积极探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
我省14个市有望全部成为国家试点城市,并在3年左右将全体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省政府近日召开的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许卫国要求,“(我省城镇居民医保)总体待遇水平不应低于50%。”
三年内全体城镇居民入保
去年,沈阳、大连、葫芦岛3个市被确定为国家居民医保首批试点城市。
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各市和单独统筹县区要全部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并用3年左右或者更短的时间,将全体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届时,我省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贫困群众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由政府救助投保。同时,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各类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我省将探索门诊费用统筹
现阶段,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住院和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统筹,主要解决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
许卫国强调,要合理确定参保人员的待遇标准。待遇标准应当根据筹资水平、就医的医院等级合理确定,但总体待遇水平不应低于50%。这意味着,参保人员相应的医疗费用至少可以少掏一半。
“根据低水平起步的要求,城镇居民的筹资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因此其待遇标准也应按照筹资水平来确定,待遇过高将会带来基金入不敷出的风险;待遇过低将会影响参保积极性。”许卫国解释说。
在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同时,我省各地将积极探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
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翻番
今年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人均不低于40元提高到不低于80元,这意味着我省参保的群众将得到更高的保障。
会议明确,我省各地将对当地城镇居民的缴费政府补助标准进行详细测算,低于规定标准的,最晚要在明年底前调整到位。同时,各地对城镇居民的缴费补助,将向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倾斜。
(记者 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