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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大樱桃"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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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6日 17:40:46 来源:大连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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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金州大樱桃"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庄河大骨鸡之后大连市第二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全国大樱桃中唯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金州大樱桃"商标的成功注册,为金州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也标志着工商部门在贯彻落实品牌兴区战略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咱现在这个牌子打出来了,根本不用出门推销,在果园里不用动就供不应求。"金州区大魏家乡樱桃大户刘德汉高兴地说。在刘德汉眼里,这些都得益于获准注册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金州大樱桃"。在刚刚过去的樱桃产季,金州区共有4万亩果树使用了统一的"金州大樱桃"商标,"卖价普遍提高10%以上,最多达30%,根本供不应求。"金州区果树技术推广中心总农艺师张栋民说,这带动了2.5万户农民增收10%以上,户均增收六七千元。金州区也借此大力扶持发展樱桃产业,提前一年完成10万亩樱桃的栽培面积。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以商标形式,对特定地域出产的农产品进行原产地法律保护,"金州大樱桃"这一商标使特色农业获得了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新的市场辨别标志,其本身也蕴含着巨大的品牌价值。
由于对地理标志的使用有严格的程序,获得证明商标对农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栽培、管理水平的提高。张栋民介绍,金州区召集所有的樱桃生产者开会,按照该标志使用的规范,推广"100名技术员,1000个示范户,带动10000户果农"的"百千万工程",2007年樱桃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最大的单果重达24克,10克左右十分普遍,进京参展好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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