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分析:航空业内部薪酬和雇用制度不理顺,这样的丑闻迟早要上演。诚如斯言;但与此同时,部分飞行员的职业道德问题、某些航空公司的企业诚信问题和危机公关能力问题,却不得不究——这与“体制”,分属两个层面的问题;分头解决,并不矛盾。遗憾的是,日前民航最高管理部门一位官员表态,“此事是企业内部的事情,我们不会干预”。可是,这样一起“绑架”更兼说谎的恶性事件,真的只是企业“家务事”吗?“上帝”的权益又由谁来维护?相关部门对这一恶性事件最终如何处理?我们仍将追问。
(徐 锋)
这场“罢飞”已经是“事故”
在这起事件中,东航和飞行员都忘记了契约精神。作为飞行员,当他执行飞行任务的时候,他就和航空公司达成了契约,他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保证每次将公司的乘客安全、准时送抵目的地,除非发生他能力范围之外非他可控制的事情。没有任何其他不可控原因,却在空中返航,明显是飞行员违反了契约。准确地说,这次事件甚至不能称为“罢飞”,而只能称为“事故”,是“事故”,就有责任追究的问题。
在东航一方,如果当初飞行员同意报酬的方案,后来反悔,东航当然可以告他违约,但如果当初利用优势地位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罢飞”隐患仍然存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东航难辞其咎。
如此“罢飞”,没有赢家。(祝慧)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