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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友:59.52.116.*
简单地把责任推给天气,对东航公司而言,可以规避掉一大笔赔偿金,因为天气原因属不可抗力,而“罢飞”却是对乘客的违约;再者,解释为天气原因,也可以为主事者推掉责任,可是乘客的利益由谁来维护呢?
新华网友:222.216.155.*
难道乘客的损失,就这样被“天气原因”一笔带过了?如果飞行员讲明是“罢飞”,也提前告知了航空公司和乘客,那他们完全可以改乘其他公司的航班。而现在呢?稀里糊涂地被带到目的地上空,又稀里糊涂地被带回来,最后被告知,是天气原因,属于不可抗力,那么,恐怕有关部门拿不出充分的证据,他们很难信服,也不会罢休。
新华网友:118.248.53.*
以天气原因为由,对 飞行员而言,想来也有好处,要不然当初为何不直接打着“罢飞”之名?他们不愿公开讲“罢飞”,但又想达到施压的目的。但现在如果再承认是罢飞,就极可能面临终身禁驾的惩罚,所以默认是天气原因造成的,显然成本最小、收益最大,何乐不为?
新华网友:219.148.97.*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飞行员待遇问题的高度关注,也促发了对航空业人力资源困局的思考,这本是解决问题的大好机会。如果各方能站出来,陈述立场,表达诉求,那么即便不能立即建立完备的制度,至少能朝这个目标更近一步。但现在,整个事件变成了“天气事件”,各方又选择了沉默,问题的解决只能在私下进行,制度建设再次被搁置,呼之欲出的劳资矛盾也再次被隐藏起来,从长远来看并非走出困局的好方法。
新华网友:222.35.117.*
东航自己的说法,显然不能作为官方定论。此事影响恶劣,对于各种疑问,应该予以澄清。民航总局作为监管者,应该是事实的最高“判官”,有责任彻底调查此事。经过调查,如果不是罢飞,需要更详细说明情况,解释为什么其他航班均能正常起降,而东航航班集体返航;如果是罢飞则必须查清楚原因,依据法律处理“罢飞”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后果,包括赔偿,并解决好罢飞背后的劳资问题,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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