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主人求情:
年轻人嘛,做错了事要给机会改正
昨天下午3时,银行卡主人赵先生夫妇来到了尧化门派出所。“感谢警方,感谢媒体,帮我们找到了这笔钱。”赵先生情绪很激动。
赵先生说,事发后,他和妻子汪女士几夜都没有睡好觉。赵先生几年前就下岗了。汪女士一个月工资才1000多块钱,女儿还在上学。“一下子就相当于掉了一年的工资,对我们来说不是笔小数字。”汪女士说。
在派出所登记办完手续后,赵先生夫妇顺利拿回了18000元钱。汪女士大度地说:“我希望警方宽大处理那个小伙子。毕竟,人家主动把钱退回来了,年轻人嘛,一时做错了事,也要给机会改正。”
当事人后悔:
我当时头脑一热,想占点便宜
昨天,接受完民警的调查后,曹某暂时离开了派出所,但要随时接受警方的传唤。昨天傍晚,记者采访到了当事人曹某。据曹某介绍,3月29日上午,他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等我插银行卡的时候,怎么也插不进去。”曹某说,于是,他随便在屏幕上按了一下,结果弹出的画面上居然显示“取款”“查询”等字样。他心里一惊,就先按下了“查询”键,结果发现,卡里竟然有一大笔钱。于是,他就先取了3000块钱。曹某说,他当时非常兴奋,觉得自己发了财。此后,他又取了15000块钱。曹某说,取完钱后,他还改了密码,然后就拿卡匆匆离去。
取完钱后,曹某就回家了,曹某平时单独住在栖霞。“我把这些钱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根本不敢用。这些钱拿到手后,才感到很害怕。”曹某说,他从报纸上看到了关于许霆案的报道,吓了一大跳。“我的做法跟许霆很像,我这样算不算犯罪?”曹某说,他急忙向一个好朋友咨询。“当然,我只是用聊天的口气问他的看法。结果,我朋友说这明显是盗窃,肯定要判刑的。”曹某说。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想去派出所,但是,我又怕去了警察会把我抓起来,我就回不来了。那样的话,我以后怎么做人?我就只好待在家里。”曹某说,接下来的四天里,他度日如年,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我哪里也不敢去,就一个人待着。”曹某说,4月1日晚上,他在住处看电视,竟然从电视上看到了自己的画面。“那一刻,我吓死了。”曹某说,没一会,他就接到了母亲和妻子的电话。
曹某说,4月1日晚上,母亲和妻子从派出所回来后,找到他谈了整整一晚上。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昨天上午,曹某主动来到尧化门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当时真的是头脑一热,一时贪心,想占点便宜。我从来没有想要得到不义之财。”曹某说,现在,他还是战战兢兢的。
最新进展
涉嫌盗窃,昨晚被警方刑拘
昨天晚上,记者从栖霞公安分局了解到,因为涉嫌盗窃,曹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已构成盗窃罪,但是有减轻处罚情节
对此,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徐宝书律师表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徐律师说,由于曹某前后取了18000元钱,金额巨大,从法律上看,可以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他后来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赃,这些都可以减轻处罚。”徐律师说。(高文玉 王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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