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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友:我不懂法学,但仅就这两个案件对比,才知道法律有这么大的弹性。祝均一即使有重大立功表现,挪用158亿元也是既成事实,且案发时有124亿尚未收回,造成这么大的经济损失竟然只判18年?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静坐思:法官判处祝均一18年有期徒刑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条文?有什么可从轻判罚的理由?如果这种贪官都被轻判了,凭什么美容院女老板被判死刑?7亿和158亿哪个更大?法律不能是橡皮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只是一个口号。如此判决显失公平,怎能服众?
河之南.洛之阳:法官为何对贪官网开一面?这样的判决无疑将群众带入一个误区:量刑标准因人而异。如果量刑上搞双重标准,像祝均一这样的挪用158亿的贪官都不会判死刑,那其他贪官污吏还怕什么呀?群众自然也会问:到底贪官贪污多少钱才够判死刑?
英雄怒:看到这则新闻的确令人震惊。为什么法官不判贪官死刑?两个案件比较一下,法律的公正性从何体现?这样的审判结果,让人觉得贪官犯法,不与民同罪,这和古代的“刑不不上大夫”有什么区别?
惩处贪官绝不能手软
天涯对面:法官对腐败分子为何如此“仁慈”?应该让那些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才能真正净化社会风气,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危机四伏: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判决的不公,难道法官还看不出?近几年挖出的贪官中有几个被判死刑的?为什么贪官即使贪的数额再大都能免死?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群众的质疑。判决有失公允,法律威信从何而来?
新华网友:近几年来,尽管国家相关部门的反腐败力度非常大,但腐败分子还是“前腐后继”,且贪污金额越来越大,令人震惊。祝均一挪用158亿都能轻判,这会助长多少贪官的欲望?在他们看来,贪多贪少一个样,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他们就有翻身的机会。如此一来,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岂不被他们蛀空?
昂首向前冲:反腐工作必须来真的,不能是点到为止。因为贪官本身就隐藏很深,这就给反腐部门的工作带来了一些难度,抓住了一个祝均一,还有一些贪官正在拿着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享受。如果轻判贪官,就达不到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无疑会助长贪官的嚣张气焰,也有可能会引起群众对法律公正性的误解和质疑,依法治国又从何谈起?
新华网友:女老板集资和祝均一数罪并罚的案例值得司法部门的反思。无数群众的眼睛正盯着反腐部门,如果对贪官的判决不能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质疑,反腐工作自然很难得到群众的支持。
新华网友:仅就挪用公款一项,祝均一就该判无期,为何数罪并罚之后反而只判18年?这种判决结果实在可笑。国家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具体的量刑尺度标准,不能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否则很难避免法官陷入“人情案”、“关系案”中,司法公正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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