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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17.5万判无期 网友不服 】 也来谈谈你的看法
网友质疑:多取了17.5万就判无期,实在太夸张!
质疑一:干嘛不判银行无期?
钱提多了,我们犯法;机子给少了,就是我们自己本身的事情,与银行无关?如果那样,银行失误造成客户损失,就该同样判无期或死刑!
质疑二:17.5万判无期,那些贪污几百万的呢?
发生在广东的余振东贪污、挪用案,涉案金额高达4.82亿美元,而在数罪并罚之下,余振东也不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案相互比照,其结局可谓是天壤之别!
质疑三:扪心自问:碰到这种事,你会不取吗?
我在这里说一句:如果你碰到这种事,你会不会多取。如果是我,我一定取。
质疑四:以后看见ATM,躲远点!
ATM的故障是不可能避免的(只可能减少),因为没有一种电脑操作系统是没有漏洞的,这样一来,ATM也就时时处处有诱惑储户为盗窃犯的可能,它可能无时无刻不陷储户于不义,这难道不可怕吗?
(网友观点来源腾讯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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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友 侃 谈
IP
218.28.*.*:
我取100元钱,可你银行的ATM愣是狂吐钱,还说我盗窃,我看应该判银行商业贿赂顾客!
IP 220.231.*.*: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担责
(3)ATM机出现故障--->用户负责
(4)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5)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IP 58.61.*.*:
这好事我怎么没遇到过。不过我聪明些,不会告诉别人的,自己一个人知道就行,哈哈。
IP 61.188.*.*:
我(个体户)与某个体户发生经济往来,由于我的粗心多汇了给他17.5万元,他取走了17.5万元私用于他的周转金.难道我不是和他打民事官私要求归还17.5万元,是由法院判他盗窃罪无期徒刑?
摘选自腾讯网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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