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说:
《色,戒》是怎样色情起来的
电影《色,戒》在正式放映时,其中几处激情戏因审查而遭到删节,引来舆论界一片争议。这部影片系根据张爱玲的小说改编。几个青年学生出于抗日热情,利用女学生王佳芝色诱汪伪政府的特务头子易先生,企图伺机将他暗杀。但在最后一刻,王佳芝却突然提醒暗杀对象逃跑,计划失败,所有学生全都被处决。原作是个短篇,跳跃很大,给人留下想象补充的余地。电影将故事拉到两个多小时,导演李安对原作中感情因素的解读是因欲生情,但删除了其中的性镜头,这个感情变化就显得有点不清楚,重要的道具变成了那颗钻石,给人的感觉是因财生情,有点莫明其妙。
审查制度是一个全世界的现象,它的实质是在文化产品的产出和投放方面,由一个公权力机构来决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尤其在涉及社会伦理问题时,有关机构往往最是理直气壮。只要认为有必要,他们总会举出某些青少年看了色情作品而犯罪的例子,来证明其行为的合理性。然而,这种说法看似成立,却经不起认真探究。法国思想家福柯的性史研究就表明,性的历史其实是一部压抑史,人类许多色情言行原本都是古已有之,某个时期也被全社会视为正常,只是由于性话语能使权力产生作用,它才会不断地被权力强调,变成一个需要加以惩诫的道德或法律问题。
比如,19世纪整个欧洲社会对儿童手淫的恐惧和惩诫,便是权力运作的结果。这就不难理解,越是性压制的时代,当局与公众就越是喜欢谈论性。因此,导演李安被迫删除《色,戒》中的激情戏,就并非如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因为有关部门在防止青少年学坏,怕影响了社会安定,也不是因为有关部门太自以为是,在羞辱成年公民的智力水平。按照福柯的观点,删除激情戏其实无关犯罪的发生,而是关乎惩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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