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28日消息(记者王莹)沈阳市招考办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高考中一些违规考生的处理情况,26名考生因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或旁窥抄袭他人答案,被认定为考试违纪或作弊,取消该科目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据介绍,今年高考期间,按照辽宁省统一要求,沈阳市在各考点和考场全面应用了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全市所有考点、考场考试实施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高考结束后,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沈阳市招考部门组成了20个高考录像资料审查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全市13个考区的全部考点学校的考场录像资料进行了回放、审查。通过回放、审查确认,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共有26名考生继续答题或旁窥抄袭他人答案。其中,辽中县考区有9名考生旁窥抄袭他人答案,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有13名考生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苏家屯区考区有4名考生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被认定为考试违纪。按照相关规定,招考部门认定作弊考生今年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取消违纪考生的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沈阳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考生违规情况,均发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要原因是极个别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完题或诚信意识淡薄、报有投机取巧和侥幸心理,利用个别监考教师对这一环节个别考生的“小打小闹”违规行为处理不严的“同情心”,违背考场纪律和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在考试结束后的十几秒或几十秒的时间内,继续答题或抄袭他人答案。考生的这种行为,既是对自己诚信承诺的折扣,也给自己和家庭留下了遗憾。为此,招考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抛弃侥幸心理,以真实成绩接受检验和选拔;对任何违纪作弊行为,无论是考试过程当中发现还是考试结束后查实,招考部门都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切实维护最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