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9万调至5.5万 沈参保职工患大病者每年最高可得20.5万 门诊特病自付比例下调5%
这个消息将让沈阳市220多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欣喜。
5月1日起,门诊特病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凡是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将从39000元提高至55000元,而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的自付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
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上限调高
按照相关规定,随着沈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逐年上升,沈阳市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的最高限额将从原来的39000提升到55000元。
这样,沈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是5.5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是15万元,两险合计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5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参保职工患大病,将每年最高得到20.5万元的医疗保险。
门诊特病自付比例下调5%
此次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另一大惠民政策是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的自付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
调整前,特病患者享受医保之后,在职职工自付比例为30%,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20%。而调整后,在职职工自付比例为25%,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15%。
以一位糖尿病特病患者月消费1000元为例,他每月就可节省50元。
扩大门诊治疗特殊病种范围
在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同时,沈阳今年还将做好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收尾工作,将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及盲残退休职工和农民工都纳入到医疗保险中,并具体研究制定农民工参保经办操作程序。
目前已有662户困难企业、7万多名退休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
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目前沈阳正在积极地进行调研论证。另外,还将进一步扩大门诊治疗特殊病种范围,降低这部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比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也将调整。加大对定点医院和药店监管力度,调整结算政策,增加单病种结算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