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
沈阳1月份破获盗窃自行车案180余起
1月25日,沈阳市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严厉打击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沈阳市公安局决定采取多警种联合作战、打防并举的方式,有效遏制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多发势头。“整治旧自行车交易,打击偷盗自行车行为”也是沈阳市政府2007年承诺做的“二十件实事”之一。
沈阳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偷盗自行车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打击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的长期性。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城管治安分局成立三个打击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行动专案组,分别负责对铁西滑翔、于洪沙河子、沈河北中街的三个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进行监控与打击;社区警务支队结合清理整顿出租房、流动人口以及社区巡防工作及时发现犯罪线索,打击偷盗自行车犯罪活动;各属地公安派出所组织民警、巡防队员、110警务车在自行车被盗案高发的社区、街路、超市等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工作,并配合工商、行政执法等,对全市所有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进行取缔。
记者采访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1月份沈阳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181起,抓捕犯罪嫌疑人103人,缴获赃车18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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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盗车犯罪最高可奖500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此次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还研究制定了
《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公告2月28日正式发布。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最高标准是5000元。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文/陈婷婷 本报记者 赵建明 徐晓敬 摄/本报记者 宋 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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