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3月11日,备受全国关注的“沈阳故宫下马碑被毁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对为下马碑文物作出鉴定的鉴定人当庭质询。由此抛出了一系列关于下马碑价值鉴定组成员是否有资格鉴定、鉴定价值是否合理等悬念。此时,距离沈阳故宫门前下马碑被撞事件已整整过去了6年的时间。 谁有资格给下马碑做鉴定? 3月11日15时左右开庭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读了此次庭审的内容:对两项证据进行质证,一是通知鉴定人员就鉴定结论质证,二是对被上诉人报案纪录进行质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曾对下马碑作出鉴定:下马碑的价值最低在2500万元人民币左右;如果勉强粘补,其价值最多为原价的10%。被上诉方,即沈阳市福满楼火锅城(以下简称“福满楼”)质疑:首先,辽宁省文物鉴定组没有资格鉴定国家级文物;其次,因为沈阳故宫是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而根据《辽宁省涉案物品估价操作办法》规定,馆藏三级以上文物不予估价。 对此,参加文物鉴定的辽宁省博物馆学会理事长王绵厚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文物鉴定一般都是从基层开始鉴定,参加此次鉴定的专家的资格是符合规定的。虽然沈阳故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下马碑只是这一文物的其中一部分,只能说其价值相当于三级以上文物。” 价值2500万从何而来? 对于2500万元的价值鉴定结果,双方的意见也相差甚远。“福满楼”表示:文物既然是无价的,又从何得出2500万元的价值标准?辽宁省文物保护专家组成员辛占山表示:“文物一般是不做价值鉴定的,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损坏、拍卖、保险等,就必须作出价值鉴定。”而下马碑的鉴定结论,是比照山东青州龙兴寺石造像的保险价格等作出的,因为它们都属大型石刻正规文物,具有可比性。 报案纪录是否真实? 此前,“福满楼”方面曾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关于“福满楼”所有的奔驰车(就是肇事车辆)丢失的报案记录,称肇事者(“福满楼”司机卢志会)在出事前偷走了该单位的奔驰车,以此来证明自己也是个受害者。但沈阳故宫的委托律师李晓东则对这份报案记录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原因有两点:其一,事发当时是凌晨1点30分,而报案时间在两个小时后,时间上有可疑点;其次,李晓东从肇事司机母亲杨素兰那里得到的一份协议证明,“福满楼”方面曾在事发后,强迫杨素兰承认其儿子偷走了该单位的奔驰车,否则将不予归还其儿子的遗物及1500元现金。 虽然双方阐述了大量的论据,但此次庭审最终无果而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审判。 庭审背后 六年对峙双方都身心疲惫 任何人在经过6年拉锯的官司后,都不会好过。 此案的双方当事人也都无一例外,“福满楼”的老板于成启也是身心疲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于成启大吐苦水:“损失惨重。”虽然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给故宫方面赔偿,但是官司的诉讼费到北京等地取证考察费用、以及对公司生意的影响等,损失有百万元。而且,心里头总是有件大事放不下来。虽然“希望这场官司快点结束”,但于成启同时也表示,如果二审判决不能令他满意,他将继续申诉。 “福满楼”愿意修复“下马碑” 那么于成启满意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愿意修复下马碑”。据他介绍,他们已经与北京一家一类资质的公司———石刻博物馆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可以在20天内修复“下马碑”,“虽然修复后的下马碑不能与原来的一模一样,但至少在十米以外看不到裂痕。” 沈阳故宫加强了对文物的保护 “下马碑”被撞毁,无论赔多少,都无法将它恢复原状,这的确是令人痛心的事情。 虽然在事发后不久,沈阳故宫门前的路就被封起来,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但经历了216年沧桑巨变的皇宫下马碑却再也无法完全恢复其本来面貌。 据悉,被撞后“下马碑”已由沈阳故宫门外移到了故宫内的一个陈列室中。 时代商报记者陈默哉/摄
新闻回放: 1999年6月21日凌晨1时30分,沈阳故宫博物院东门外路边的“下马碑”被一辆疾驶而来的白色奔驰轿车撞成五大块和若干粉碎小块。肇事司机是沈阳市福满楼火锅城雇用的卢志会,卢志会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突来横祸,沈阳故宫博物院一纸诉状将肇事车主“福满楼”以及其老板于成启一并告到了法院,请专家鉴定此碑价值后提出了2700万元的索赔要求。但因种种原因,此案整整4年后才作出被告人赔偿100万的一审判决。但双方均不服,先后递交了上诉状。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8月20日对此案进行审判,但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记者关艳玲实习生杨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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