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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访谈
昨天,记者同时就建设部的举动、北京市有关管理部门的反应以及合作建房的房价等问题与于凌罡进行了对话。
■反对全国各地的模仿
建设部收集“合作建房”举动是好事
记者:从2003年底提出“蓝城”计划,到2004年“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被媒体关注,再到全国各地“个人
集资合作建房”风起云涌,有关主管部门一直没有对此事表态,建设部近日向五大城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了解关于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你如何看待这件事?
于凌罡:好事!政府部门开始关注并规范这件事很重要。我对全国各地出现的模仿一直持反对态度,撇开知识产权不说,我认为那些模仿者并不了解“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这件事情的本质,而只是为做这事而做这件事情,甚至还不排除有一些骗子在里面,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达到自己个人目的而推动这件事。
■两点核心思想
让业主买到想买的房子
记者:你认为全国“模仿者”并不了解“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这件事情,那在你看来,这件事是一件怎么样的事?
于凌罡:有两点核心思想。第一,是从降低社会风险的角度出发而做。业主出钱,集资建房能降低包括银行、开发商、政府、业主等在内的各行各业的风
险。如今,房地产行业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已经不是行业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第二,买生活的概念。现在所谓的买房,购房人真正要买的不是房,而是生活,但现实情况却是购房人想买的东西没有,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买房陷阱和物业纠纷时有发生,而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能改变这种开发模式带来的问题,让业主买到想买的房子,买到想买的生活。
■和住宅合作社有两点本质差别
政府应该支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记者:实际上,北京市政府多年来,一直在用“住宅合作社”的模式解决一些群体的住房问题,你的模式和住宅合作社有什么区别?
于凌罡:两者之间有两点本质的区别。其一是补贴性,住宅合作社需要政府补贴,而我们这种模式不需要政府补贴,我们这个群体希望自己承担一些该承担的经济问题。其二是品质追求不同:住宅合作社的产品一半品质不高,但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提升住宅品质。
因此,政府应该支持我们。事实上,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媒体都很关注我们,我们是在探讨一种新的开发模式,目的只是为了让购房行为更和谐。
■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是新的开发模式
真正了解的开发商都会支持
记者:开发商对你的评价如何?
于凌罡:这里首先必须讲清对“开发商”这个词的理解。“开发商”实际上是个“链”,设计、施工等环节都是他们的“客户”,去年年底建委注销了54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就说明这种模式的风险。而对开发商而言,最关键的无疑有三点:利润率———开发周期的长短决定它的高低;自有资金的占有率;项目利润率,而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无疑会最大限度地缩短开发周期,降低自有资金的比例,不赚自己的钱,因此,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是一种新的开发模式。现在所谓的那些开发商应该认可新的形势下开发模式的多样化。
■房价是系统工程
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让价格更低
记者:不可否认,可能带来的低房价是个人集资合作买地建房吸引很多参加者的最大因素,那么,按照你的设想,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能使房价降低多少?
于凌罡:房价的控制是有一整套方案的,是个系
统工程,跟品质、物业类型等相关。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两点可以做到:一是品质有保证;二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让价格更低。
目前,我们预算的是:如果在楼面地价为3000元到4000元/平方米的北四环东路做个一项目,产品做成层高为4.8米的跃层,我们估计成本能控制在7500元/平方米以内。
记者:房地产是个系统工程,相关配套行业不成熟,很多开发商想做好也最终没有最好,你如何保证实现好品质、低房价?
于凌罡: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会请“专业人士”参与。
■“五一”之前完成注册
办理手续周期可能会不短
记者:听说你们要在正月十五注册合法机构?
于凌罡:正月十五前后,看具体情况。事实上,我们已经开始办理注册手续了。对此,因为是第一个,我们也有心理准备,可能办理的周期会不短,我们争取“五一”之前完成这些前期准备,然后根据条件拿地。(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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