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沈阳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2004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大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01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件,为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创造了廉洁宽松的发展环境。
据介绍,沈阳市检察院以打击发生在国企破产、转制、兼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为重点,查处了发生在国有公司、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6件。去年查办了沈阳真空设备厂厂长孔立仁借国企转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2000余万元等一批大案;突出打击城市动拆迁、教育等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了拆迁部门李国秋玩忽职守案、高伟受贿案等一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了"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一年来,沈阳市检察院共查处贪污案73件,贿赂案91件,挪用公款案35件,私分国有资产案2件。贪污贿赂犯罪金额超过5万元、私分国有资产超过10万元的大案88件,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7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沈阳市检察院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沈阳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如经深入工作,及时将原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干警王海涛等人收受贿赂、非法拘禁上海中澳纺织原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德金一案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使宋德金坚定了来沈投资的信心。另一方面,对犯罪情节较轻,能悔过自新,且在国家重要领域或经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并有突出贡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如在查处沈阳某科研单位一名高级工程师涉嫌贪污犯罪案件过程中,考虑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担负着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任务,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进行,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该犯罪嫌疑人发挥了科研骨干作用,攻克了其技术难关,为国家重要设备的研制做出了突出贡献。沈阳市检察院根据其犯罪情节和取保候审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经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同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促进全市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体制的建立。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在和平、铁西、于洪、辽中、法库、康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区(县)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二是探索"综合复核式"预防方式。由检察院会同市发改委、建委、审计局等部门,选择部分已经完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深入检查,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个案预防,实行个案预防备查制度,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登记在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结合查办沈阳某科研单位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向该单位提出了加强对外工程合作管理的建议,得到该单位的采纳。四是推进同步跟踪预防和行业预防。对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沈阳市农村公路网项目等20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跟踪预防,取得了实效。沈阳市检察院与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对该市31个、总额为87.9亿元的工业专项国债项目实施了预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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