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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24日消息(记者陈光明、王炳坤)尽管通过各式各样的掩饰手段,税侦局长林福久疯狂敛财长达十年仍得以安然度过,但是当鞍山市纪委接到中纪委转来的举报信,决心彻查时,林福久精心构建的廉洁形象几乎自动露出了马脚,他所梦想的金钱帝国也在瞬间轰然倒塌。
记者近日采访了鞍山市纪委、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他们对林福久案查处全过程的回味之中,深深体会到反腐的艰辛和带给人的振奋。
真相与掩饰的艰难对决 2003年5月,鞍山市纪委收到了由中纪委转来的群众举报信。26日,纪委领导找到了林福久,让他对自己的问题作出说明。第二天上午,林福久就将他连夜写出来的书面说明直接送到了鞍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庆岩的办公室。林福久把自己的问题推得一干二净,称自己绝对没有个人问题,他交给纪委领导的包括那本放弃了主动坦白的机会。尽管如此,办案人员还是决定从外围入手,仅用了三天的调查,便找到了林福久违纪的重大证据。查处工作进行得振奋人心,但又不乏惊心动魄。
林福久被举报的第一桩罪状,就是拥有位于鞍山市唐家房镇被称为"林家庄园"的府福养老院。5月28日鞍山市纪委派人调查,当天即初步查明,这座养老院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所投入的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养老院的法人代表是林福久的外甥王春江。
当天晚上,办案人员查找了王春江在鞍山市的三个住处,一直到深夜都没有踪影,办案人员当即决定,第二天一早在府福养老院门口蹲坑守候。29日天蒙蒙亮,三名纪检检查员终于等来了王春江驾驶的皇冠3.0轿车。王春江到案后,他甚至不需要供认什么,因为办案人员在他汽车的后背箱里搜查出两个密封的材料袋,一个装着以王春江名义向他人私放高利贷2100多万元的借据,另一个是林福久与王春江签订的协议,上面约定府福养老院的全部产权归林福久所有。办案人员事后才知道,王春江当天早晨受林福久的委托,准备到养老院把这些证据掩埋后逃之夭夭。经过一天突审,王春江交待了林福久放贷和建养老院的事实。
当晚,鞍山市纪委向鞍山市委书记李英杰和辽宁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唯众汇报。晚上10点,刚刚从沈阳汇报回来的张庆岩紧急与市公安局领导联系,直到次日凌晨2点,办案人员才在其家中推醒了睡梦中的林福久。而此时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林并不相信自己会有什么麻烦,他火冒三丈地威胁说:"你们怎么把我带走的,就得怎么把我送回来。"另办案人员感觉后怕的是,林福久当晚即准备好了现金、行李和汽车,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向鞍山以北200公里外的法库县逃窜。而有着"党内刑警队"之称的纪检办案员,每次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及时出现。
乘胜追击 揭开蛀虫面目
林福久被安排在纪委培训中心关了20天,没有人对他问起什么。就在此时,另外一组人员对其大哥林福昌的抓捕也在秘密进行之中。很快,在公安技侦的配合下,专案组从大连市的一间郊区出租房内找到了外出躲避的林福昌。根据他的交待,专案组在鞍山市郊区林福昌的一个朋友家,找到了用于保存林福久财产的保险箱。打开保险箱,里面装的是50多张分散存在沈阳、辽阳市几十个储蓄所里的总金额1600多万元的现金存则,还有各种珍宝首饰、玉器古玩,放了满满一箱。这一多年未见的丰厚收获,让办案人员欣喜若狂。
紧接着,专案组又找到了林福久即将逃往南方的重婚妻子,查获了林福久在深圳为其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并从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古玩、字画、玉器等工艺品,装了满满一集装箱。在所有的证据面前,做好各种思想准备林福久再也无可抵赖,只好老老实实地交待这些东西都是怎么来。
随后,包括纪委、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在内的40多名工作人员对林福久交待的上百件事实一一调查。前后经历了半年时间,这个集贪污公款、索贿受贿、重婚、违法经营、违规放贷、非法收受财物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于一身的国家大蛀虫,才被一层一层查清,暴露了他的真实面目。
反腐专家谈反腐
在纪检岗位上工作了4年的鞍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庆岩,因为指挥查案得力、打击态度坚决,被人称为反腐专家。张庆岩向记者介绍,鞍山市纪委今年1-9月共查处各类案件5700多件,是去年同期的2.3倍,平均每天处理3名党员干部,每两天处理1名县处级干部。由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落实困难,难以发挥作用,纪检机关只有狠抓、严抓,不给腐败分子丝毫生存的空间,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张庆岩介绍,随着纪委查案越来越难,纪检人员的责任感和办案能力已经成为反腐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对党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是纪检人员的第一素质,只有不畏强权、不受诱惑,才能有反腐决心和热情,否则碰上一个案件只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办案能力则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锻炼,特别是要提高纪委办案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纪检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对于提高侦查、布控、追逃等能力,都会有很大帮助。同时,纪委办案也要掌握时机和方法,很多案件不是不办,而是时机未到。比如对林福久的查处,就是在接到多个知情人的举报,线索较多、可操作性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才能保证一打一个准,不给腐败分子反抗的机会。
作为林福久案的主诉检察官,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熊再峰是一名查处、起诉腐败案件的能手,但是在法庭审判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遭到了林福久的百般抵赖。林福久几乎把以前供认的所有事实都推翻,对于起诉受贿,林福久承认所有收钱行为,却认为那只是出于朋友关系的正常往来,称不上索贿、受贿;而他通过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先后向十几家涉税房地产公司的"换房"行为,也只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算不上是利用职权犯罪。而对于评估价值在1300万元的府福养老院,林福久也认为是在为国家的福利事业作贡献,与违法犯罪无关。
几经辩论之后,熊再峰根据近年来打击腐败犯罪的经验,提请法庭注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利用职权腐败分子作案花样翻新,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如今很多索贿、受贿已经不再是赤裸裸的现金交易,而是以交换、买卖等情节加以掩饰,目的就是掩人耳目,逃避追查打击。所以在这种形势下,认定腐败案件要结合事情的背景,当事人的身份和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来综合分析,只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作出最为透彻的判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