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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久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他在短短8年内,通过索贿、受贿和放高利贷等不法手段疯狂敛财上千万。
■林福久最终毁于贪官流行病———贪钱、贪色上,成为这一流行病的又一产物。
4月20日上午8时30分,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终于站在了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接受神圣法律的审判。
林福久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因为他在短短的8年时间里,通过索贿、受贿和放高利贷等不法手段,巧取豪夺,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5000多万元。如此身价的警察,在中国当今之警界,恐怕还没有人能与其相比。
林福久名气非常之大,是因为在辽宁省鞍山市,凡是当老板的,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只要林福久喊一嗓子或者打个电话,凡是他要的没有人不敢给他送上门去的”,一位曾深受其害,远走他乡另谋发展的私企老板如是说。
但是,林福久站在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之后,再也没有了过去的飞扬跋扈,证据面前,昔日呼风唤雨的他不得不低下了头,涉嫌犯有贪污、受贿、重婚罪的林福久,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A “勤俭公仆”的背后
据当地人讲,平时的林福久衣着朴素,不显山不露水,剪头都是到他家跟前的小店去,从来不去大的有名的理发店,他“抠得连自家人都算计”。林福久的一个亲戚向他借钱,他要的利息和别人一样:5分,一点儿也不能少。
东窗事发之前,林福久预感到自己要出事,拿出5000元钱给他哥林福昌,让他躲避一下风头。林福昌躲在大连租住的房屋里提心吊胆,生怕这点钱花光后无路可逃———林福昌在鞍山市公安局当警察,多年来一直当林福久的司机,林福久巧取豪夺的钱财和古玩等都由他保管。林福久对家人、亲戚是“小气鬼”,但对包养的情妇却一点不吝啬,给其中一个情妇每月1万元的生活费,为其购买4套住宅,并送给她价值近90万元的财产珠宝……
林福久张口就是脏话,从来都是他命令、指挥别人,但在4月20日的法庭上,无论是公诉人、法官还是他的辩护律师,只要一喊“林福久”,他都会立即回答“到”,然后问“我可以讲一下实际情况吗?”若不被允许,他绝不说话,若被允许,他说话虽然像开机关枪没完没了,但终究因为词不达意,最后还是被法官制止,他才停止叙说。
B 贪色敛财的下场
林福久,1950年4月25日出生,1972年4月入党,1993年任鞍山市检察院税检室主任。1998年5月被任命为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2002年4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
2002年年末,因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被举报到中纪委。2003年4月,鞍山市纪委接到中纪委转来的举报信之后,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2003年5月30日,林福久被“双规”,7月5日被刑事拘留,7月18日被执行逮捕。
经过调查,办案机关发现林福久对属下从来是呼风唤雨,1999年的某天,林福久给鞍钢附属某企业一位厂长打电话说有举报该厂的信,准备1万元来进行打点,第二天,这位厂长果然带来了10万元现金,林福久当然笑纳,而所谓的举报信其实根本就不存在。
1994年下半年至2002年,林福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93.5149万元\(其中索贿财物共计人民币634.6813万元,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58.8336万元\;1995年6月至2002年4月,侵吞公款、财物共计人民币61.2648万元;从1993年至2003年,违反规定向他人放高利贷,获得利息1179.52万元;1988年以来,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共计获利2769.5万元;
1994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合计人民币369109.50元、美元5000;占用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住房一套、轿车一台进行营利性活动。
同时,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于1996年10月与一位歌厅服务员长期同居至案发,并于1997年生育一子。
C 如此背景下的猖狂
据查,林福久之所以能当上税侦分局局长,是因为“一直有人在背后帮他”。当时上任时,市委领导班子主要成员都反对,可他还是被宣布出任税侦分局局长。据了解,此人现为鞍山市有关部门一位领导。
2000年,鞍山市处级单位进行行风大评比,结果税侦分局\(林福久任局长\被评为倒数第一名,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没有不对林福久有意见的。办案单位从山东等地拉来的林福久的古玩字画和珠宝玉器等物品,“三四十吨位的集装箱装得满满的,恐怕至少价值上千万。”
在鞍山市南约10公里的唐家房镇有一座占地面积几十亩、庭院深深的老年公寓,是林福久投资兴建的。大院里有比鞍山市219公园还大的花窖,有气势恢宏的3层大楼,有山有水,有果园、游泳池、水上传音表演区———这个表演区实际上是模仿皇帝观赏台修建的,“那几块石头,能换回一辆大奔驰”,负责看守这座被称作“林氏豪宅”的老先生介绍情况时,露出一脸的鄙夷和嘲笑。
不仅如此,这个老年公寓还有加工木材的设备,其中一个房间摆放着几口棺材。“一条龙服务,也一条龙地疯狂敛财啊。”这位老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老年公寓将来住的都是老年人,有的老人一旦去世,就得从公寓买棺材,如果林福久没有被抓,棺材价格肯定和鲜花一样贵得出奇!”
有一次,他卖给别人9盆鲜花,价格高达18万元。一位知情者说,“几乎企业和酒店开业,都要买他的鲜花。鲜花在他手里多则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少则也得几万元。”
“第一大款警察”留下的思考
2004年4月8日,鞍山市纪委决定给予林福久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同时下发《关于林福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以此引以为戒。
杂文学家朱四倍认为,“第一大款警察”典型地反映了权利权力化和权力权利化的恶果。林福久给鞍山市带来的危害之一就是使法律的指令失灵和公众对法律信仰的降低。当权力掌有者把公共权力当作私人资本和个人权利来行使,就会出现以权谋私和“你挣钱我也得利”的现象。
因此,要严格杜绝权力权利化和权利权力化。我们在记住公共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的同时,也对制衡公共权力的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第一大款警察”反映出来的是监督的缺失和管理制度的悲哀。制度在林福久等人的眼中已弱化成为花瓶般的摆设,在某些地方不如某人的一句话,制度的刚性已因某人的声音弱化得不成规矩了,所以才有了像林福久这样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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