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听到Google将推出1G大且免费的邮件以来,我就兴奋不已,日夜盘算,一大堆邮件前缀牢牢记下,等着申请成功后享用。
可有人就关心起我的隐私了,说Google的条件是扫描我的邮箱,并投放广告。
我完全完全没意见。
第一,我相信Google不会把我的隐私直接拿去换钱或亮给谁看。
我信任,就这么简单。再说了,如果是那样,Google的服务器运转成本很高,这个法律专家可能没想到。
第二,哪家电邮网站不扫描用户的邮件?
如果你是网络公司职员你就知道了,那些邮件服务器干了什么勾当。Google只不过想把丑话说在前头。
第三,我现在用的邮箱,是免费,但又小又慢又不安全的那种,动画广告一大堆。而Google将来的广告是文字广告。
我不反对Google按我的偏好在不碍事的位置投放广告,这比我在吃饭的时候看到泻药的广告强多了,也比我在查信息的时候,遭到的隐性文字广告舒服的多。Google的经营理念从来都是朴素的。
第四:一辈子不删除邮件。
一辈子不删除邮件据说是Google的承诺,除了为Google广告提供一个“介质”外,它的真正意思是说,1G很大,不需要用户担心空间爆满而惦记着清理,查询也方便。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真正侵害网民隐私的事了。那就是网吧监控。
年年听到打击网吧,“打”得网吧就像一只小鸡,命运坎坷。
网吧对中国互联网的贡献不必多说,自蓝极速着火后,网吧的未来似乎永远进入黑暗。有关部门把网吧归类为娱乐部门,那么好,酒吧也是娱乐部门——文化部要是统一连锁酒吧,那才是奇观。
去年,文化部搞网吧全国连锁,还自制牌照发放,时至今日,各类“网屋”、“上网俱乐部”、“电脑室”又是星火燎原。
今天,我又看到一个文章(新闻),说上海多部门联合,给网吧每台机器装监控软件。本来,有点规模的网吧自己已经装了监控,要检查要数据问网吧老板要就可以了,何必多此一举。再装一次,把机器速度搞慢不说,严重侵害了网民的隐私权。因为有人工24小时翻看。
这篇文章的结尾,一个教授还做了辩护。他那么糊涂地发表看法,我只好送他顶“御用”的帽子。
文章说:“但是,殷啸虎教授认为,从网络管理的角度出发,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殷啸虎说,网吧是一个特殊的场合,它是公众娱乐场所,上网所浏览的内容可以被别人看到,这已经构成了传播。行政机关有职责对这样的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况且对于浏览不恰当网页的公民并没有什么措施,仅仅将网页屏蔽,这是行政机关行使自己的职责,并没有侵犯公民隐私权。”
大概殷啸虎御用教授从来不去网吧上网,即使去也是看看新闻,不发邮件不购物不在线支付。总之是没有输入密码的动作,如此边缘的网民还是看报纸算了。
而文章中并没有提到上海各部门对监控后的数据做何处理。回到前面,Google已经在部分地域推出免费邮件,在“不删除邮件”问题上,Google又依了用户。创始人之一的布林在最新的采访中称,用户如果选择删除邮件,当然可以删除。
如此打击网吧,无非是借了蓝极速着火的火势。我想。神州大地,每天着火千千万,网吧着火不必大惊小怪。
如此打击网吧,无非是有些青少年在网吧看黄色网页、玩游戏、网恋甚至出人命。我想那是家庭教育的问题。
如此打击网吧,无非是市场争夺,把利润都滚到“文化部连锁”牌网吧集团来。我想,文化部打造的网吧,必然是文明的网吧。无黄色网页、无法网恋、无法打游戏的——三无网吧。这样的网吧,可能没人光顾,赚不了钱。因为除了三无,还有一害,就是侵害网民隐私权。
(周永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