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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首次发布全市禁烧令 彻底根除“烧纸”陋习
  新华网辽宁频道 ( 2004-03-27 09:55:07)  稿件来源:辽沈晚报 


  
  为倡导文明祭祀,沈阳市昨日首次以政府名义发出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禁烧令,违者将被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这充分表明沈城欲彻底根除“烧纸”陋习的决心。

  沈阳市政府昨日向全市下发的《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通告》中指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沈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

  禁止在街道、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和烧纸。

  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用品。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对违反通告的,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依法给予下列处罚:

  对抛撒纸钱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烧纸、死者遗物等用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自行清除纸灰并依法对其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到3倍的罚款。

  本通告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民政、城建、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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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四良方治“烧纸”病

  针对沈阳市即将开展的“禁烧”行动,沈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金明主任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将马上开展四项整治活动,配合并引导市民文明祭祀。

  一是清明节前,执法局将对市民进行前期的宣传教育,为执法中的说服教育做出前期的铺垫。

  二是依据沈阳市政府发出的通告,集中清理沿街摆卖的违规祭祀用品,对违反通告的各类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加大对主要街道的巡视频率,会同文明办、工商、民政等对违规销售的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查处,力图从源头上根治烧纸顽疾。

  四是对殡仪馆周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

  金明主任强调了清明节期间执法的难度和特殊性,“我们非常在意耐心细致的说服和劝告,拒不接受的我们再考虑其他办法。”


( 吕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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